湘教通[2018]376号
关于开展2018年度高校科研实验室 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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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属本科高等学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国务院安委会有关要求,进一步提升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水平,确保广大师生人身安全和校园和谐稳定,按照教育部关于切实维护高等学校安全稳定的统一部署,我厅决定开展2018年高校科研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和重点 按照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以及上一轮高校科研实验室安全检查发现的问题,本次检查重点是高校科研实验室安全领导责任制建立和责任体系建设、安全自查制度落实及实验室重大安全隐患排查。
二、检查对象和范围 检查范围以高校科研实验室为主,对于近3年发生安全事故、上次检查发现未有效建立安全领导责任体系的高校将列为重点检查对象。
三、工作要求 1. 各高校要积极布署动员,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安全检查与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可参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附件1),组织力量对本校各类科研实验室及相关场所进行全面检查和自查,确保实验室安全。 2. 各高校应对自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建立安全隐患台账,及时进行整改,做好整改记录,对短期无法整改的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 3. 各高校应于9月30日之前,将《xx学校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台账》(附件2)提交至我厅科研处邮箱。我厅将抽取若干高校进行现场检查。
联系人:郭龙涛 电 话:0731-84729829 邮 箱:4739947@163.com
湖南省教育厅 2018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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