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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4年下半年科学研究项目结题有关事项的通知
www.hnedu.gov.cn 发布时间:2014-10-21 15:47 浏览数:5562

 


湘教通[ 2014] 424号

关于2014年下半年科学研究项目结题
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普通高等学校:


    从今年下半年起,我厅科学研究项目(含开放基金项目,下同)结题材料正式通过网络进行受理。现将结题程序及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网上填报。科学研究项目负责人凭项目编号登录《湖南省高校科学研究项目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gxy.hunnu.edu.cn/ResearchManagementSystem),填写结题报告、研究报告、成果简介,上传成果附件扫描件。

二、学校推荐。学校组织3-5名专家,对本批次结题材料进行集中评议,对于符合结题要求的项目进行网上推荐,并上传专家推荐意见。

三、我厅审核。我厅组织专家对学校推荐的项目结题材料进行最后审查,对于符合结题要求的项目下发结题证书或予以结题备案,并对结题情况进行通报。

四、有关要求:

1.各校要认真学习《国务院关于改进加强中央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1号)和我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科学研究项目结题管理工作的意见》(湘教发[2008]42号)精神,切实增加工作责任感,努力改进、加强项目结题和资金管理工作,正确发挥科技评价的导向作用。

2.项目完成后,项目负责人应当及时做好总结,编制项目决算,按时提交结题申请。学校管理部门应当认真组织项目结题专家评议工作,按照分类评价的原则要求合理掌握评议标准,要防止和杜绝专家评议工作走过场和形式化的现象发生。对于违规使用项目经费的,实行一票否决,不予结题。

3.项目管理系统12月起开放。

                                             湖南省教育厅

                                            2014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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