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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的通知
www.hnedu.gov.cn 发布时间:2012-03-27 18:15 浏览数:5945


湘教通[2012]139号

关于申报“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的通知

    

各普通本科高等学校:

为深入推进教育强省建设,切实繁荣发展我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决定组织第四批“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申报工作。现就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必须是实体性的研究所(院)或研究中心。

2、必须有省级重点(建设)学科、博士点或硕士点的支撑。

3、有稳定的研究方向,研究特色突出、优势明显。形成了一批在省内处于领先水平、国内有较大影响的研究成果;在开展理论研究、应用研究或咨询服务等方面处于全省前列,在国内有较大影响。

4、拥有在省内处于领先水平的学术带头人。有一支能适应科学研究、人才培养、学术交流和咨询服务需要的专兼职学术队伍,特别是中青年学术梯队;能够通过承担重大科研课题形成比较紧密的合作研究团队。

5、拥有独立的不少于100平方米的办公科研用房,与主要研究领域相关的、种类齐全的图书资料,支持科研工作所需要的电子仪器及网络设备,一套建设全省一流研究基地的发展规划和措施,以及科学、严格的内部管理规章制度。

6、依托学校提供良好的支持条件。依托学校要提供足够的运行经费,对省教育厅投入经费按11的比例配套,并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撑、后勤保障和国际合作交流等条件。

二、申报范围和申报限额

1、面向全省普通本科高等学校申报,本批支持数量为10个左右。

2、实行限额申报,每所高校可以申报1个重点研究基地。如没有符合申报条件的高校,可以不申报

3优化全省高校社科重点研究基地的结构布局。主要研究领域与省内高校已有的省部级及以上社科重点研究基地(含“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相同或相近的,不重复立项。

4、已经在建的部省级及以上社科重点研究基地不能申报,其专职研究人员不能作为新申报重点研究基地的专职研究人员。

三、申报材料要求

1、各高校要认真按照《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管理办法》(湘教发〔200947号)要求,认真组织论证,推荐条件成熟的研究机构申报。

2、以高校为单位组织报送材料,申报材料包括:学校申报公文一式1份,《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申报书》(见附件,可在“湖南教育政务网”科技处页面的下载服务栏或“湖南省高校科技网”下载中心页面下载)一式5份,并提交相关附件材料1套及电子材料。

3、所有申报材料请于2012420日前报我厅科技处,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王荣;联系电话:0731-84739947E-mail4739947@163.com

附件:“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申报书.doc

 

                             二○一二年三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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